学院主页 欢迎访问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网站首页 / 就业指导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百问之高校毕业生如何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阅读次数:1855 发布: 就业处 发布时间:2022-04-21 10:02
[字体:  ]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电话:0561-3112130 E-mail:1660808868@qq.com 地址:(老区)淮北市相山区相阳路146号实训大楼7楼 (新区)淮北市烈山区沱河路8号1号教学楼1220室
技术支持:商网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