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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现代职业教育联盟专家委员会会议制度

阅读次数:69 发布: 就业处 发布时间:2024-03-2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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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淮北市现代职教联盟专家委员会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事务,规范联盟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使专家委员会的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专家委员会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根据《淮北市现代职业教育联盟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专家委员会工作例会行使的职责

根据联盟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专家委员会闭会期间,常务专家委员会行使专家委员会的职责,所以专家委员会工作例会由常务专家委员会组织召开。其主要职责是:

1、通报联盟专家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前一阶段的工作总结和计划落实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

2、解决联盟理事单位提出的问题。

二、专家委员会工作例会的准备

1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的准备工作: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咨询理事长后确定会议的时间、议程及具体内容,并作好相应的书面记录。在专家委员会工作例会召开前两天,以书面和口头相结合的方式通知各专家委员会成员会议的时间、议程及主要内容。

2主任委员的准备工作:拿到会议议程及相关内容做好主持工作。以书面形式作好前段工作的全面总结,以便在会上提交。

3、各专家委员会成员在接到通知后,根据会议主要内容作好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提交。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者要在接到通知时告知秘书处。

三、专家委员会工作例会的具体制度

1、例会时间:每年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会期或召开临时例会。

2专家委员会工作例会成员的构成:专家委员会工作例会成员原则上由主任委员、副副主任委员委员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实际上由到会的全体成员构成。

3专家委员会工作例会的表决原则:实行1/22/3决策通过原则,即一般性决议由到会人数过半会员同意时便通过。特殊性决议由到会人数过2/3同意时便通过。

4、争议的解决: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专家委员会大会。

5、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整理需要提交的各方面材料。

四、专家委员会工作例会的基本议程

1、各专门委员会前阶段工作和活动的总结及以后的工作和活动计划。

2、主任委员对前段工作做全面总结,并提出自己的工作和活动方案,评价各专门委员会的计划。

3、会员代表对专家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在前阶段工作和活动的建议及意见,并对有关以后的工作计划及方案提出意见。

4、争议的提出与解决阶段

5、自由交流阶段

(注:如果有嘉宾出席或主任委员决定添加内容或有突发事件则灵活掌握会议议程。具体议程由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商讨后决定。)

五、本制度解释权归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六、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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